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30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堂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全面依法履职,积极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493人,比去年同期下降56.2%;提起公诉1417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6.7%。疫情期间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有7个案例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件16人,提起公诉10件30人。始终注重“破网打伞”,移送保护伞线索25条。咸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在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新“鄂检十条”,共依法起诉涉企犯罪112人。对涉民营企业四类人员,不批捕7人,不起诉9人。在办案中注重考虑疫情实际和方式方法,决不允许办了一个案件,垮掉一家企业。
维护民生民利。以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为抓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共向4名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嘉鱼县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助力农民工讨薪10万元。
助力加强社会治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检察官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14人,不起诉6人,让受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到实处,让未成年人父母、社会的期望落到实处,让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
二、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刚性,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4件、撤案18件,纠正漏捕25人、漏诉4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1件31人,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
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聚焦“疫后综合症”化解工作,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件。主动到对接信访、司法等部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上半年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9件。崇阳县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处会,化解了民营企业与相关部门的行政争议,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该案办案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高度肯定。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始终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民生导向,在全市集中开展保护长江、网络餐饮安全、农贸市场管理、非煤矿山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共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7件,以公益诉讼职能保障舌尖安全、守护碧水蓝天。
三、立足改革创新要求,优化制度机制,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案件870件,占同期起诉案件的89.6%,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数量占80%以上,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16.25%。坚持“少退查、不退查”,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按照新要求新方案启动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倒逼提高办案质量。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快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和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立足队伍建设新要求,提升队伍素能,打造过硬队伍
自觉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加强规范司法。开展司法办案专项督查,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监管,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口头提示223件次。深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案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自觉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启动对2个基层院的巡察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今年以来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8件次。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做到“零容忍”。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重要工作部署、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认真办理对待代表委员的提案和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对标咸宁城市发展新战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举措还需加强跟进。二是对标平安创建新要求,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还需持续深化。三是对标检察工作新格局,各项检察职能面临优强项、强弱项、补短板、破难题的挑战。四是对标人才队伍建设新情况,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短缺、干部队伍结构不平衡等问题依旧存在。对于上述情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加以改进、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岁末年初至今,我们大家正在经历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早谋划、早落实、早到位,实现了全市检察人员“零感染”。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响应支援基层防控一线的号召,先后组织342名干警下沉到32个社区、村组投身基层防控工作,投入22名干警、9台车辆参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院领导带头参与社区值守、流调、走访民营企业,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助企帮户”,为全市战疫情、促发展“双胜利”作出检察贡献。
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补短板、强弱项,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硬核力量。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中国之治”,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担当检察职责使命。三是以更大力度建设平安咸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以更硬作风强化履职自觉,增强法律监督效能。五是以更高标准建设检察队伍,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各种风险挑战增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我们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立足检察本职,苦干实干、砥砺奋进,努力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