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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唐强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字号:    】        时间:2022-10-11      

 犯罪嫌疑人唐强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唐强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崇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并于20227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无法逐一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方式:0715-8180595

 

20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