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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宣讲会

【字号:    】        时间:2022-08-19      

   

  (通讯员:沈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8月18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宣讲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张召华为全院干警作专题辅导。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鹏主持会议。
  
         △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张召华授课
  宣讲会上,张召华副校长以“建设先行区,奋进新征程”为题,从“充分认识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过去五年的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湖北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能力和水平”七个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做了系统全面的解读。宣讲主题鲜明、脉络清晰,论述深刻、通俗易懂,既有理论指导性,又有现实针对性。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认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更新了思路、提振了信心。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鹏主持会议

  授课结束后,邓鹏主任结合授课内容,根据市院党组和毕奎明检察长的工作部署,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要坚定立场讲政治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把推动落实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全院干警集中学、各支部组织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全面理解和把握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更高质量、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努力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展现咸宁检察担当和作为。

  要更新理念促发展。新发展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科学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要审时度势、更新理念、转变观念,把落实“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检察理念,作为检察机关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践路径,切实做到以理念变革引领咸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紧贴实际抓落实。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咸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抓贯彻落实,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以质效考核为抓手激发检察工作活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